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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评级方法与说明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风险等级评级方法与说明 

为有效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规范产品风险评级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以下统称“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审慎评估,综合评定产品风险等级。

一、产品风险评级频率

产品成立募集时及每年度定期负责按照本办法对自有金融产品的风险进行初始或跟踪评级,并不定期根据产品因素的变化对金融产品进行后续评估调整。 其中,年度跟踪评级对象应当包含年度跟踪评级之前成立的新产品。

二、产品风险评级的基本原则

依据本办法所得出的评级结果适用于本公司以管理人及直销机构身份对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结果的披露和投资者的适当性匹配。评级结果仅作为投资者投资产品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投资者投资公司产品的收益保障或兜底承诺。

评级结果仅作为代销机构选择销售对象的参考依据,代销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自行或聘请外部机构对代销产品进行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将适合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产品风险评级按照:基金产品的结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募集方式及最低认缴金额、 运作方式、 存续期限、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申购和赎回安排、产品风险持续性、杠杆运用情况、基金管理人等进行评估,根据产品实际情况确认附加分值,最终得出产品得分结果,根据结果所在区间,评出风险等级。

三、公募产品风险评级方法

对需要进行风险评级的公募基金产品,原则上需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

影响因素

打分项

分值

a)  最低认缴金额

100 元(含) 以下

0 分

100元(含)-1000 元

0.5 分

1000 元以上

1 分

b)  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货币基金类、避险策略类

0 分

债券类且 AA+(含)以上信用债、利率债持仓比例不低于 80%

1 分

债券类且 AA+(含)以上信用债、利率债持仓比例低于 80%

2 分

混合类且股票持仓比例低于 50%

3 分

混合类且股票持仓比例不低于 50%

4 分

股票类

5 分

另类投资类

6 分

c)  流动性

(0,2 天]

0 分

(2 天,3 个月]

0.5 分

(3 个月,6 个月]

1 分

(6 个月,12 个月]

1.5 分

(12 个月,+∞)

2 分

d)  份额类型

分级 A 份额

0 分

普通基金份额、分级母基金份额

1 分

分级 B 份额

2 分

e)  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清晰

0 分

估值政策较清晰

0.5 分

估值政策不清晰

1 分

f)  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

0%-0.1%

0 分

0.1%(含)-0.2%

0.5 分

0.2%(含)-0.5%

1 分

0.5%(含)-1.0%

1.5 分

1.0%(含)以上

2 分

g)  违规次数

0 次

0 分

1 次

1 分

1 次以上

2 分

h)  管理人信用资质评级

信用资质改善

0 分

维持原有评级

1 分

信用资质恶化

2 分

i)  产品风险持续性评估

风险持续性改善

0 分

维持不变

1 分

风险持续性恶化

1-2.5分

风险显著性恶化

2.5-4分

实质性出险

4-10分

实际得分N=a)+b)+c)+d)+e)+f)+g)+h)+i)。

各公募基金根据上述方法,所得实际分数 N 按照如下标准进行风险评级:

分数区间

风险程度

风险程度描述

适合的投资者

0-5(含)

R1低风险

本金亏损或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经公司客户适当性规范评估为C1-C5 的客户

5-7(含)

R2中低风险

本金亏损且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

经公司客户适当性规范评估为C2-C5 的客户

7-9(含)

R3中等风险

本金亏损概率低且收益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经公司客户适当性规范评估为C3-C5 的客户

9-11(含)

R4中高风险

存在一定的本金亏损风险,收益波动性较大

经公司客户适当性规范评估为C4-C5 的客户

11 以上

R5高风险

存在本金较大亏损的可能,收益不确定性大

经公司客户适当性规范评估为C5 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