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公司经营符合新的监管规定的要求,便于公司董事、监事理解新的管理办法、更好履职,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培训会议。
会上,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前期基金业协会的相关会议精神,介绍了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解读了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公司董事、监事参加会议,公司督察长列席会议并对培训内容及相应工作安排做出了补充。
会后,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中针对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要求,夯实公司主体责任、重新梳理公司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